假如協會法能夠徹底去修,很重要的一點我剛剛也提過了,所有的公務人員都是會員,並不是想參加才參加,沒有參加的人就說也要幫他們爭權益,參加的人提出爭權益,提一次、兩次或三次都沒有結果,就是不參加了,也就是這樣的情形,目前的狀況真的就是這樣子,非常無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