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跟政委報告,其實這一個說法是有問題的,我們並不是要求偵查程序中提供這一份電子檔,而是偵查終結,並且決定要起訴,我們只希望在封卷前作取得電子檔的動作,然後提供給我們一份,事實上當決定要起訴,已經要把偵查卷檢送到院方,這時已經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