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各位長官、各位委員大家好,這一個提案勞動部方面有作了一些回應,我跟大家說明提案的意思是,本身我是機器腳踏車丙級和乙級的兼評人員,我發現一件事,就我們這一個行業來說,在學校訓練一個學生考取乙級證照後出來就業,基本上我們業界是不會雇用的,我們機車業反而有證照的不會雇用,正因為有證照,受雇者會要求薪資高一點,我記得調查後乙級約是3萬2、丙級約是2萬5的薪水,在我們高雄是不會聘僱的,因為證照考取出來的技術無法讓業界認同,有車行跟我說在面試應徵者時,問應徵者是否會拆機車引擎,應徵者回答不會拆,問噴射系統會不會校正,應徵者回應不會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