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職能標準實際上的狀態要足夠,也就是在職務的需求,做完職務分析以後,來詳定各項的職能,這個是最源頭的,源頭確定以後,後面的職業教育也好,職業訓練才能根據職業基準來發展職能課程,我覺得這個是很重要的工作,也謝謝院長的支持,勞動部會再加強;至於,我剛剛想要提到的部分,包括仿效歐洲的NQF系統,這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