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7.」,像同等學力的部分,因為有很多提技術士證,很多大學跟相關的系所是特色發展,像機電整合、機器人、微機電製程、傳統產業,所以很多不同的系所、科系在發展的時候,很多同等學力標準,現在來看是僵化的,像吳寶春事件;因此不同的科系跟類別,不應該在一樣的技術士證或應該要加上一個工作經驗標準,比如機電整合,可能要有「機」相關的技術士證、「電」的相關技術士證,並不是用一個一體適用的同等學力,我覺得這個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