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次1-3:請幕僚單位協助於會後函請各部會盤點哪些會議可讓青年委員出席參加,以利青年委員瞭解政策議題。

有關委員的基本資料及感興趣的議題與部會已於去年12月23日函送行政院各部會,並且請各部會在12月30日及1月16日回覆相關的資料。有關各部會提供的參加相關會議,也在1月24日以電子郵件寄送給各青年委員參考,以上三案皆已完成,建議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