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有兩個可以做的,一個是像當時在數位三倍券,後面我們說服一些電商比較容易,是政府其實不會看到新聞資料,只會告訴我們說怎麼樣超過3,000元,是5,000元或者是7,000元,也就是最後那筆的消費金額如何超過3,000元,以及我們推送白名單說這些店商也算是三倍券出門消費的類別,但是不會說在怎麼樣的消費,尤其是涉及營業秘密的部分,我們根本不想知道,等到這個訊息出去之後有回升一點,比較多人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