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責無旁貸,也希望國發會對於台灣有沒有類似個資處理的專責機關,可能是超過行政院的層級,可能是公民社會、監察院、立法院、司法院都要進來做一個可行性研究,我們會在「vTaiwan」上公開討論;但是在有這個之前,我真的覺得單一部會要做個資運用的判定,其實是給予他們太多loading,一判斷不對,那個PR就是很可怕的,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