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有關於減稅,我們一併報告。減稅的部分因為在子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的減稅部分,對於哪一些團體或者是運動員可以減稅,在子法中訂得滿清楚的,也就是哪一些是運動產品、哪一些是運動員,訂得很清楚,所以如果在減稅的部分,可以要具備這樣的內涵,才比較可行。以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