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其他產業主管機關認定的產業,我們本來認為訂定條文的意旨是有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質等,第1至第14條是如此,運動產業是新興產業,因此才會有第15條,運動元素來列的部分,還有一些其他新興的及這個是我們在執行運產條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