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中央部會,尤其文化部有很多的錢或者預算可以做,像參與式好了,原本是100萬的預算,但是實際到公民執行的時候,已經經過了必要的行政程序扣款,可能扣了25萬,但是實際上到我們的手上,可能只剩下三個公民或者是兩個公民可以提案,我覺得這樣子公部門本來就是公務人員了,是要用額外的精力或者是什麼方式,才會有行政費用的扣除,本來是中央部會或者是公部門,本來就是個體系,為何還要再把這個錢扣掉?當實際的公民參與時,預算才會縮減,我們在做的時候就會覺得到中央要扣,然後到執行單位或者是到輔導單位的時候還是會扣,本來有相關的規費或者是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