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很多是道德勸說的話,這方面的努力並不是政府部門,而是函著的團體或者是民間的力量,他們也要自己做更多的社會教育跟宣導,不一定把壓力導到政府單位,他們自己本身是不是可以作為更多。小桌長有沒有什麼意見現在要提出來請部會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