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什麼意思?不需要在適用的時候,不用想說是不是營利或者是稅籍登記好或者是工商登記好之類的,因為每個地方都打了括弧,所以合作社很明確參考進去了,所以當時有請合團司幫忙整理這張表,不管是放在合作入口網或是發函給各部會,總之各部會未來在做任何法規更新的時候,如果看起來好像把合作社排除沒有什麼道理的話,因為依法排除是一回事,沒有什麼道理排除是另外一回事,就是事務性質的時候,就可以參照那張表,不管是在總說明的時候提「以下所提到的包含合作社在內」,每次看到資本額的時候,就在腦裡換成股金總額就好了,或是真的做「資本額」寫成「股金總額」或「資本額」,這兩個之一就是準用的概念,合作社不會很像不小心被排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