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已函釋補充案例說明,提供「農村生態體驗」、「部落文化體驗」及「製茶研習課程」3案例,並於108年7月30日函知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參據,案例內容: 案例一「農村生態體驗」:地方性社區協會以探訪當地秘境與深度體驗為特色及活動主軸,結合當地原有蝴蝶生態,由植物保育專家導覽解說,帶領參與活動者認識蝴蝶生態、觀察植物及溪流,體驗大自然的奧妙。社區內同時提供手作蝴蝶飾品體驗,並於社區內享用所屬特色風味餐。另針對外地參與活動者之需求,提供由當地車站至社區之交通接駁。 案例二「部落文化體驗」:部落社區協會為讓更多人瞭解部落文化,針對外地參與活動者之需求,設計二天一夜體驗行程,提供由當地車站至社區之定點交通接駁,並指派導覽員提供導覽解說。活動第一日,由導覽員向參與活動者介紹所屬部落歷史、特色建築等,讓參與者對部落有初步的瞭解後,再帶參與者認識附近的大自然景觀。除了跟著導覽員爬山涉水外,還能學習如何採集食材與設置陷阱捕捉魚蝦、撿拾麥飯石烹煮石頭火鍋等,親自參與製作風味餐。飯後安排夜間生態導覽後夜宿所屬部落內。活動第二日,導覽員再帶參與者參觀所屬部落其他景點,跟隨著前人的足跡,聆聽部落過往的歷史文物。 案例三「製茶研習課程」:為傳承茶藝文化,茶園策畫製茶研習課程,並由製茶師傅擔任講師,親自帶領學員導覽認識茶園生態、學習製茶流程、評鑑茶品及自製茶包,另外茶園亦提供研習期間之所屬膳宿,膳食部分則是就地取材,多道以茶入菜的餐點既用心又美味,讓身、心、靈皆沉浸於茶文化巡禮。 上述農村生態體驗、部落文化體驗及製茶研習課程等案例,皆係因辦理體驗活動所需於其所屬場域提供附隨之食、宿及當地接駁,與一般觀光旅遊活動性質有別,即該等體驗活動並非提供參與活動者觀光旅遊行程,爰非屬經營旅行業業務。惟因體驗活動形態多元,縱提供其他案例亦難涵蓋所有經營態樣,且活動形態是否觸及相關法規亦需視個案具體事實認定,建議可由在地業者提供活動內容予本局,俾利協助檢視。 另本局為推廣部落旅遊,業函請各地方旅行公會鼓勵所屬會員旅行社辦理原鄉部落旅遊時,聘僱當地原民部落導覽解說人員,執行在地導覽解說服務,增加其就業機會,俾使旅客能深度體驗原鄉部落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