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政委給我再次發言的機會,1-2的問題,我們當初為什麼會為每一個社員投勞健保?因為當時政府規定標到之後,我們就要為照服員投勞健保,然後雇主負擔的70%保費及6%的勞退金,政府會補助90%給我們,如果我們沒有為每一位社員投勞健保,雇主要負擔的70%及6趴勞退金就是我們要自己拿出來的,政府不可能補助90%給我們,這個損失有多大呢?這是第一點,並不是我們故意為不合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的人員投保,如果不遵照合約規定投保,投標就等於白投,也就是不能承攬這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