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先進,有關於公假的部分,公務人員的部分是在公務人員的請假規則當中就有規定,第4條,裡面第8款有提到「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職務有關的各項會議或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在這個地方只要是我們的競賽本來就是機關認定跟職務有關,而且這也是長官核准參賽的,相關活動期間就是視需要,由其任職的服務機關來核實給公假,規定就有了,只是在解釋上,核給的權還是服務的機關,這個就很明確有法令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