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解釋令除規範個人社員提供勞務報酬為薪資所得,並明定勞合社須開立扣(免)憑單,另該令亦就勞合社跟勞務買受人代收個人社員提供勞務的報酬,然後全數轉給個人社員,即代收轉付的態樣,規範免徵營業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