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挑戰底下,一方面是媒合既有的旅行業,二方面是很小,不是一整個行政區,要找外國人是要派導遊,那不算旅行,這是兩個具體的回應,不曉得提案委員或者是連署委員有沒有要進一步詢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