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本來的個資法,也就是以歐盟在GDPR以前的法律為藍本,我們個資法已經有很多賦予使用者權利的精神,所以我覺得基本上就是,資料是一段關係的開始,我把我的個資給你是因為我信任你,這個信任是一個長期的關係而不是一次性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