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是宜蘭特教中心的主任,大家在討論這個議題,是不是應該要回歸到法規面,因為教育畢竟是教育,並不是治療,我們治療師進到教育場所,最原始的目的是提供特教老師在撰寫IEP時最重要諮詢的對象跟建議,而不是我們治療師一定要進教育場域來直接做治療,因為這部分應該是要回歸到醫療,如果這個小孩子真的要做復健治療,還是要回歸到醫療體系裡面去,這個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