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輔導人員是依據學生輔導法跟偏鄉條例來設置,一般學校的話,班級數如果達55班可以設置一位專業輔導人員,以教育主管單位來講的話,教育主管單位是20校可以設置一個專業輔導人員。至於偏遠的地區,以國民中學為學區範圍來聘用專業輔導人員與社會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