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類似公辦都更的由多重利益關係人協同組成,然後獨立於行政機構之外的專門作為協調的單位,這個因為稍微比較模糊一點,感覺上還沒有到馬上下建議書的地步,這個部分我們會列入紀錄,如果大家有任何的想法,想到什麼就可以回應什麼,這個比較像開放式,而不是是非題,我們照例先讓地方政府的朋友們看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