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合團司這邊,我們在輔導社會團體,如果開始有一些公益上有品牌效應的一些服務或者是產品出現時,在以前社企方案,往往都鼓勵他們轉型成公司,或者是在好牧人案例之後,請他們控股一家公司的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