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當時跟林全院長討論我工作環境的時候,就是說雖然理論上政務委員都是……我們叫「涉密人員」,但是我就是說所有的密件、極機密、機密、國家秘密,這一些東西我們都不看,所以任何密件到我辦公室,給我們另外一個別的涉密同仁看,所以在我做這一件事情上沒有問題,是因為理論上我知道的一切都不是密件,都是政府資訊公開法可以管的部分,所以我不管講什麼都是大家都可以知道的,等於有一點像是說我是幫大家進政府來看這一些政策怎麼形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