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小迷遊記這位提案人應該不是匿名,他是自媒體,有相當大的號召力,六天就兩千七百人,一個禮拜很快就成案,很高興交通部在最先期就處理這件事,那另外一個雖然看起來只有五百人,但是這些朋友跟之前2016年有五千兩百人要公開IRTC裝置結果,2017年也是五千兩百人要求檸檬車法案,他其實是有一個脈絡的,有一群人不斷用Join平台提二手車買賣,這部分除了這個方式徵求之外,其實之前我剛提的幾個,這個交通部比我熟悉,這些利害關係人也可以適度採納,看要不要發邀情函給他們,或報名的google form要不要直接提供,我相信這兩案因為各自有他們的宣傳管道,至少有五個人報名應該不成問題,不論是說明會或協作的形式都很高興可以用這個方式討論。看其他朋友有沒有什麼意見?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這樣子,我們是不是就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