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次會議碰到一些事情,不好意思,個人主持能力不足,所以麻煩政委來主持。第一個,我們要確定以我們最短的時間之內,讓民眾有感的資訊系統改善,改善內容大概是到什麼程度,如果是在這樣的內容之下,可不可能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完成,比如廠商希望有四個月,如果再加上公文期程,像我上次聽得沒有錯的話,營建署提到要兩個月加四個月,等於是六個月,我們覺得不太可能,如果各位開過院長會議,都希望一、兩個月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