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還有一些限制目前沒有突破,像社會住宅的弱勢是不一定有十二年的限制,是屬於內政部施行細則的部分。這個規定對於兩種不可逆的弱勢,一個是老人,也就是七十一歲進去住,十二年之後他八十三歲,然後跟他說要回歸主流、振作起來,是不是很奇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