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我們最後討論的問題是,除非藥品準備不足的時候,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取得用藥?我們有討論到一個主題,是不是在用藥不足的時候,飼主才可以去藥局拿藥?舉一個例子,像在這邊看過一次了,我也知道動物是什麼用藥了,後來發現在隔壁的藥局比較便宜,第一次看完了,動物也痊癒了,第二次動物也有同樣的症狀,又去獸醫師看,發現獸醫師開的藥是相同的藥,因此這邊是不是有請求,雖然有藥,但是我不想在這邊拿藥,是不是可以到比較喜歡的藥局去拿藥,這樣的問題,其實是跳脫我們主題的設定,但是我們覺得這也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方向,是不是讓飼主也有選擇權,不一定儲藥不足,也可以去藥局拿藥,這樣在個案上會不會導致飼主跟獸醫師是不是有心結產生?不一定,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是也讓飼主有這樣的權利,我們覺得是可以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