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討論到獸醫是不是可以代為購買的部分,獸醫是不是可以拿憑證在藥局購買,這個部分沒有拿到共識,但是不論是獸醫購買或者是藥局最後開這個藥,我們都同意藥的流向是一定要申報回FDA的,但是飼主方還有一個重要的建議的點,希望最後也要讓獸醫師知道到底有沒有領到藥,像我們最後去看診,我有領藥,這個會在我的病歷上,但是對於獸醫來說,有沒有領到藥也會影響後續的診療計畫,所以對飼主來說,希望這個機制並不是停留在FDA這邊,這個憑證應該也要讓獸醫可以知道,所以我們會建議當藥師在開藥的時候,不只要核對飼主的身分,也希望可以透過晶片機制,才能確認這個是不是對象動物。其實這個憑證到底要怎麼做,或者是實際藥局做多少,這一點是沒有共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