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在TFDA的部分,既然臺灣的本土藥廠已經有這麼好的藥品生產能力,是不是能專案委託本土藥廠來生產動物用藥發?如果能動物用藥可以歸動物,人用藥品歸人使用,今天是不是不會有這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