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也提過,本案提案人在「提點子」主要是針對法規疑義的部分,我們有去詢問法務部,法務部的立場是如果動保法第4條第2項跟第3項對於人用藥品轉供動物治療使用的管理範圍,如果是包含使用、流通、販賣的話,會回歸優先適用動保法,就不會牴觸藥事法,這個是法規上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