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早上張政委辦公室提到,禮拜五院長會針對這件事有行政院內部會議,科長提到時程跟廠商提到經費,可不可以營建署明天下班前告訴我們?以剛剛討論的範圍跟四百萬經費預估,能不能請科長給一個時間軸,9/6確定協作會議,有些事前資訊,如果招標程序假設最快就是一個月,那就寫上去,能不能有個時間點概念,包括要跟院長報告,這個事情最快就是這個時候,才有依據,因為院長禮拜五開會之前,至少幕僚要先拿到,也許明天下班前可以提供給我們,如果以四百萬經費,院可以跟部長或次長做協調,科長先不用擔心,但時間點要先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