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提到觀光,其實我在剛進行政院的時候,有處理過一個叫做電競選手權益的案子,當時電競選手主張要有一些權益,但是體育署覺得沒有動到身體,所以應該是文化部的事情,文化部認為電競不是傳統文化,應該是經濟部的事,經濟部認為管硬體,所以應該是文化部的事,因此三個部會都沒有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