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館處就不再婚姻真實性來做實質審查,我們去年在公聽會的時候有提出過,移民署其實很認真對我們來做婚媒的服務評鑑,如果今天優等的協會,或者是甲等以上的協會,移民署自己很清楚,他的評鑑已經包山包海,什麼都包了,如果今天能夠取得到這個成績時,你能夠給予這一些甲等以上的,或者甚至更高的優等協會,甚至還附帶某些設定的條件,你給予他面談時是文件審核,讓外配進來到臺灣,才有所謂由移民署專勤隊家訪,就婚姻的真實性來做是否核發的拘留證,這個也申請到外交部當時於105年說面談的轉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