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把協會所有的寫在上面的話,至少可以給臺灣的民眾知道給國外結婚,要找這一些合法的機會,不然真的實在是很少人知道,你看去國外,比如外交部胡志明市送件,每一天面談二十隊左右,其中有兩隊是合法辦的,有九成都不知道他們自己認識的、不知道怎麼認識的,我們外交部也沒有這一些詳細面談,因為他們面談都是只要有寫那一些介紹信,是越南新娘嫁過來的,比我們協會的,比協會認真查證還信任,因為我們一直在這一些查證的工作,像我們稍微講一點,比如沒有善盡查證雙方的責任就要撤照了,這一些私人的,不要查證,連寫什麼都不用,就只有寫一個是我介紹的,然後就通過了,是我沒有收錢,他們就沒有違法,我覺得這真的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