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句話說,必須要有肇事責任的那個人去投保,對對方有賠償責任的時候,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因此如果是高價車本身在車禍當中是沒有肇事責任的,這個責任保險是不會啟動的,而且這個保險其實啟動的時候,是針對高價車車主自己本身的賠償責任,不是撞高價車那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強制高價車去投保責任保險,其實沒有辦法免除對方造成的責任部分,所以協作的部分也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