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是藥師訴求,比較人用藥應該這樣走,流程到藥局來,由獸醫師治療之後開處方給藥局,藥局藥師才把藥給飼主。這兩個加起來就是管理辦法雙軌制,主要爭點在這邊,獸醫師希望備藥不足的時候可以用購藥證明的方式買藥,藥師團體希望獸醫師開的是處方箋,因為這是調劑權,比較大的爭點在這邊,我們會把這個流程呈現出來,到這邊有問題嗎?這個流程有沒有需要修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