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財政部長官、內政部長官,還有各位與會的先進大家好,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第一次發言,像宜蘭縣在房屋稅的部分,不管是稅基或者是稅率,完全配合中央政策,所以法律命令修法的時候,我們會先看一下台北市,如果台北市通過了,我們馬上會跟進,例如在房屋稅徵收率的部分,當時會採差別稅率很單純,其實就是量能課稅,法令上的設計誠如彭老師所講的,其實是可以實施的,而且稽徵成本是最低的,當台北市徵收率通過了,宜蘭縣就提案,當然也有稽徵實務上的考量,但是當時不避諱,我們考慮的並不是很周延,因為有很多面向,而且每個觀點都不一樣,像建商會認為是房屋的供給者,但我們認為可能是一個投資者或是投機者,角度不一樣,但是當時很單純的量能課稅,所有權人有幾戶,我們就按照那樣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