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一個今年4月剛辦過的案子,有網友提案希望在漁港港區要能夠開放釣魚平台、興建一些釣魚區,這個案子當連署成5,000人,並且透過月會投票,要開協作會議的時候會先做什麼?先想誰跟這個議題有關係,就是牽扯這個議題的利害關係人到底有哪一些,像漁民、漁會、釣友、公部門及中央地方的人都會涉及,因此會進行利害關係人的盤點跟訪問,像這一案所做的事情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