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講得沒有錯,我補充一個訊息,即便講所謂空屋或低度使用住宅也不是全體,因為低度使用住宅有很多樣態,有1坪30萬,也有1坪300萬,以前台北市政府的案子,手上有很多聯開宅,捷運共構配回去,市政府拿出來租要做社會住宅,要能夠租出去的大多是1、2房,租金比較低,4房的比例很低,或者是市價租金5萬,即便市政府砍價說3萬5就租,但是也租不出去,所以那個房子空著就是空著,市政府來租也是空著,這是政策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