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你說承辦的,像剛剛回到工時的部分,有滿多是因為指引真的是2016年,甚至到2017年才出來,所以大部分承辦都不免會害怕,如果第一個使用的話,那發生問題是不是要找我算帳等等。所以我覺得這一個部分,是勞發署可以幫忙的部分,不管是更明確告訴大家審核的基準是什麼,或者是拿今天的會議紀錄,反正會公開上網,來當作具體有實際上個案需求的情況,我想這是我們公部門內部溝通不流暢的問題,像中央推出簡化核銷到地方政府真的願意簡化核銷,也是過了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