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個部分基本上可能民眾對於法規的解釋,不見得那麼清楚,其實這個案子跟食藥署協調過很多次,依照現行使用用藥及寵物禁用藥的部分,基本上是訂定在動保法當中,其實在藥師法的部分,並沒有規範這一塊,所以有關後面的一些病歷辦法,這個基本上都還是在動保法的規範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