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4月12日行政院報送立法院審議的公投法修正草案中,已經有相關條文增訂,但在108年6月17日立法院審議中,這條文並沒有納入審議,以至這一個部分的條文並沒有異動,我們尊重立法院的修法,且總統已經於107年6月21日公布,因此本會將依相關的法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