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先前在月會有做過一個簡報,說因為怎樣的關係,所以不在月會的次月來舉行協作會議等等,這個當時連署人已經超過5,000票了,所以其實是沒有差別的,即使過了5,000票,還是可以說因為某種客觀情事的原因,這個時機因為經過怎麼樣的關係,在可行的範圍裡面做開放政府可以做的事,但是協作會議的程序可以更晚或怎麼樣,這個並沒有管有沒有5,000票,不管怎麼樣都可以做後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