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狀況是,營業稅合作社的金額很不容易,有受限於一個條件,也就是人口老化的問題,假設今天要讓經濟、行為讓它更持續或者是永續發展,你必須要有更多的資金來作投資,並不是為了賺錢而投資,但是這一些社員已經老了,已經拿不出錢來了,在資金的取得上更不容易,因為受限於合作社的社員條件,才能拿錢出來,並不能去募款,因此在這一個條件之下,我們政府對於這一些目前很難突破的這一些條件,有沒有辦法透過這個階段能夠去做通盤,像稅務或者是勞動部的人力挹注部分,各部會的部分來做協調或者是檢討,才能讓我們臺灣社會願意用合作社來做社區永續的這一件事,尤其我認為社區要做產業是非常辛苦的,我想簡理事長也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