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具體的做法,像很多人在倡議考委在減少人數之類,因為我不是學這一方面的,因此我不知道到底會不會有效,但我覺得這三方面,像管考、實際日常的人總作業,還有銓敘在制定規則的這三個部分,我覺得還是要先達到一個比較快速的迭代,也就是我們會先挑試點,做某一個東西,他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但是我們試出來之後,是有一點結晶化,我們發現這個做法不錯、而這個做法不錯,國發會也不會吝惜擴散到其他部會,甚至地方政府,這邊當然就會需要人總的一些函釋來說這樣做是可以的,又要銓敘或者是監察院那邊,不要來說這樣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