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了要避免這樣的情況持續發生,所以我們進行計程車、分業車的管理,我們在2月1日預告修正103條之1,當然目前的簡稱是第103條之1。修正的重點是要禁止小客車租賃業車子外駛巡迴攔客,目前有一個情況,有很多黑色的R牌租賃車,可能在夜店的周邊或是外面等候即時派遣,我們要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也希望租賃車以一個小時為起租時數,這個費用大概是從台北到機場的費率,再來是車輛要有一些專用的標示。有民眾提議要建立網約車的專法,目的是要保護租賃業跟代步駕駛的就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