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針對人權方面的控管,第一個是我們的憲法有規定,第二個是我們接下來是人權方面的規定,人權方面的規定,就剛才的流程是由中選會召集相關的機關表達意見之後,再由中選會的委員來做決定,但是做決定的依據,看起來的是國際人權公約、國際人權公約的各種一般性意見都在裡面,把這一些一般的意見容納進來之後,再讓中選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