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涉及條文太抽象的話,也沒有標準,所以我們是說國際公約的施行法比較具體,加上有一般性意見,你就可以比較有一個客觀的認定,不會說大家都是一些原則性的,就是這個有沒有,變成沒有辦法操作,但如果你把一般性意見或者其他的意見加進來,大家比較有一個客觀的認定標準,在我們看來,這是比較可以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