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收攏一下剛剛的意見,其實提案日有提到應該要增訂教育內容,剛剛中選會的回應是能不能公投的界限是要由立法院判斷,目前的公投法其實列了四個禁止公投的事項,剛剛吳志光教授有補充,其實往往在其他國家的案例裡面,教育就是公投的選項,只是涉及人權或者是的確涉及部分權益時要如何判斷,這個是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